美國富豪透過「捐贈建議基金」(DAFs)進行慈善捐贈的規模持續擴大,但隨之而來的風險與利益衝突也逐漸浮現。堪薩斯州63歲的菲利普·彼得森(Philip Peterson)於2025年1月向科羅拉多州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指控管理其家族2100萬美元慈善基金的非營利組織「沃特斯通」(WaterStone)拒絕與他溝通,並未按照他自2024年初以來的建議進行慈善捐贈。彼得森聲稱,該組織自2023年底以來未向他提供基金的財務資訊,且未履行其父親生前創設此基金的遺願。
此案揭示了DAFs的快速成長與潛在危機。根據DAFs研究合作組織的數據,2024年美國人向DAFs捐贈近900億美元,DAFs總資產規模達3260億美元。DAFs被宣傳為「慈善儲蓄賬戶」,允許捐贈者立即獲得稅務減免,但資金可延後分配給慈善機構。然而,與私人基金會不同,DAFs無需在特定時間內分配資產,這一點常被批評為「財富囤積工具」。
彼得森的訴訟聚焦於「捐贈建議權」與「資產控制權」的法律界線。他聲稱沃特斯通拒絕讓他移轉基金至其他機構,並拒絕履行其父親制定的慈善計畫。律師安德魯·努斯鮑姆(Andrew Nussbaum)指出,若法院支持沃特斯通的立場,將可能導致數十億美元的DAFs資產無法由原捐贈者或其繼承人監督。然而,法律學者羅傑·科林瓦克斯(Roger Colinvaux)認為,DAFs贊助機構是獨立慈善組織,其義務不對捐贈者,若捐贈者希望擁有完全控制權,應選擇私人基金會。
此案凸顯了DAFs的結構性矛盾:捐贈者為獲得稅務優惠而放棄控制權,但卻可能面臨資產運用與遺願落差的風險。彼得森表示,他希望履行對父親的承諾,並爭取恢復基金的慈善功能。此案若影響法律判例,或將對DAFs行業產生深遠影響。
—
此報導揭示了DAFs作為現代慈善工具的雙刃劍特性。一方面,其靈活性與稅務優惠吸引大量高淨值人士參與;另一方面,捐贈者對資產的控制權極度有限,易與贊助機構產生利益衝突。彼得森的案例反映了捐贈者在追求稅務優惠與維護遺願之間的矛盾,也凸顯了DAFs法律架構中「建議權」與「控制權」的模糊界線。若法院支持沃特斯通的立場,將可能進一步削弱捐贈者對DAFs的監督能力,甚至影響未來DAFs的設計與監管。此案不僅是個案爭議,更可能成為檢視DAFs制度是否需改革的契機,尤其在財務透明度與捐贈者權利保障方面。
原文網頁:Lawsuit over $21 million donor-advised fund highlights risks of DAF giving (by Hayley Cuccinello)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