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特斯拉的產品責任訴訟,核心在於2019年佛羅里達州發生的致命車禍。駕駛員在啟用特斯拉的「增強自動輔助駕駛」系統時,因彎腰撿手機而分心,導致車輛高速衝撞並造成一名22歲女性死亡,另一人重傷。陪審團判決特斯拉需賠償2.425億美元,總賠償金額達3.29億美元。
特斯拉目前已提出上訴,主要爭點在於賠償金額過高,以及事故完全由駕駛員的疏忽造成。特斯拉的律師團隊認為,原判的賠償金額應大幅降低,懲罰性賠償金更應被取消或限制在法定上限內。他們強調,特斯拉不應為駕駛員的魯莽行為負責,因為安全功能旨在提升整體安全性,即使少數駕駛員濫用,也不能因此將責任歸咎於製造商。
然而,原告律師則認為,陪審團的判決並非對自動駕駛產業的否定,而是對特斯拉不負責任地開發和部署其自動輔助駕駛系統的譴責。他們指出,特斯拉對系統能力的誇大不實陳述,在事故中扮演了關鍵角色,事故責任並非完全由駕駛員承擔。
這起案件的結果,不僅關乎特斯拉的財務損失,更可能對整個自動駕駛產業產生深遠影響。如果特斯拉的上訴失敗,將可能為未來類似案件的判決樹立先例,促使汽車製造商更加謹慎地設計和推廣自動駕駛技術,並更清晰地向消費者說明系統的局限性。這也突顯了在自動駕駛技術發展的過程中,安全責任歸屬的複雜性與重要性。
原文網頁:Tesla asks for $243 million verdict to be tossed in fatal Autopilot crash suit (by Lora Kolod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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