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和國稅局(IRS)近日發布了關於「小費免稅」條款的進一步指導,該條款源自唐納德·特朗普政府的法案,適用於 2025 年至 2028 財稅年度。儘管此條文名稱聽起來非常優惠,但報導明確指出,小費收入並非完全免稅。這項扣除權利僅限於聯邦所得稅,工人們收到的小費仍需繳納社會安全和醫療保險等薪資稅,且地方州級所得稅仍可能適用。
此外,該法規對適用範圍做了嚴格限制。員工可扣除的「合格小費」上限為兩萬五千美元,且扣除額會隨著收入增加而遞減:單身人士年收入超過十萬五千美元,已婚夫婦年收入超過三十萬美元,則開始面臨扣除額遞減。IRS 推定有六百萬納稅人涉及小費收入,並發布了涵蓋超過七十個行業的清單,為小費的定義和適用範圍做了細化界定。報導也指出,會將小費集合給員工的管理人員和主管,本身無法從中扣除費用,但若收到直接小費則可申請。
然而,報導的另一層細節揭示了政策的局限性。對於收入最低階的勞工,本法案的實際幫助可能微乎其微,因為他們賺取的收入根本不足以達到需要申報聯邦所得稅的標準扣除額門檻。研究指出,過去的數據顯示,超過三分之一的帶小費工作者在聯邦層級根本不需要繳納所得稅。
從一位資深評論員的角度看,這項政策在政策設計上存在明顯的結構性偏頗。表面上,政府意圖為服務業工人提供稅務緩解,這在政治層面上是積極的宣傳點。但深入解構來看,這是一個「過度擬定卻範圍受限」的修補性法規。它將稅務的優惠權限,巧妙地限定在「已經有一定可稅收入」的中高收入階層,而非真正需要社會支持的低收入勞工群體。對於那些收入僅剛好無法抵達標準扣除線的工人而言,無論「小費免稅」規定多完善,他們在稅法體系中的邊緣化狀態,才是更核心且無法被此法案解決的問題。這暴露了政策制定者往往傾向於滿足「可被量化和稅收層級」的群體,而忽略了社會經濟結構底層最薄弱的群體。
原文網頁:IRS publishes list of occupations that qualify for ”no tax on tips” provision (by Kamaron McN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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